国有中小企业改革的重点
国有中小企业改革,重点的产权改革,实行股份合作制。
1. 国家应当集中力量办好影响国民经济关键产业和骨干企业,而把一般性生产经营交由社会和民众去进行,国家原则上不再拥有生产资料形态的小型企业。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形成国民经济的支撑和引导力量,真正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。
2. 国有中小企业的产权改革,重点在实行股份合作制。股份合作制是一种集体所有制形式,是社会主义所有制实现形式之一;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最大特点,是企业职工既是企业资产的所有者,又是企业集体的劳动者,比较适合于社会主义低级阶段。由于离决策中心比较近(实际上是他们自己在决策),离利润中心比较近(实际上是多劳多得),所以能够比较好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。近几年来,股份合作制企业在农村得到比较好地发展,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,可以成为城市中小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借鉴。
3. 在国有中小企业的产权改革过程中,可以考虑把国有资产转变为货币基金形态,在此基础上建立国有企业资产的基金制度。企业通过银行信贷的形式,从国有资产基金中获得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权,而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的政府,则可获得银行利息。这些利息和政府税收等其他收入一起,形成社会经济发展基金。
4. 中小企业组织制度的选择,可以是多样的,可以建立紧密的企业集团,也可以建立松散的以专业化协作为中心的合作生产制度。围绕着一种或多种产品,以大中型企业为中心,以众多的中小企业为卫星,建立中心卫星制度;也可以以营销企业为龙头,以制造企业的基础,建立生产经营一体化企业集团。
5. 必须有严格的工作规范,包括进行严格的资产评估、股权设计和交易,严防国有中小企业的资产无偿流入个人手中。同时,中小企业的产权改革不应当仅限于亏损企业,可以以盈利企业为试点。以盈利企业为试点,便于取得成效。
6. 中小企业产权改革要求加快各种外部环境的改革。这包括进一步深化宏观经济体制改革,要求加快与中小企业有关的金融体制、外贸体制、商品和物资流通体制、社会保障体制以及统一劳动力市场等有关方面的改革,为中小企业参与公平竞争提供最基本的市场环境。同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,把对中小企业管理和服务作为政府的主要工作。今后,应当把为中小企业的住处咨询、政策指导、行业管理、发展规划、重点项目扶植等,纳入政府正常的工作范围。
7. 处理好改革与管理的关系。在这里,我们要重点强调一下改革与管理的关系。对中小企业来说,因为组织制度不规范,因此管理制度也不规范,改革与管理的问题往往同时存在。在改革过程中,应当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原则,结合中小企业的实际,建立适当的企业治理结构,实现企业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。特别是强化企业的生产组织与质量监督,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制度、企业内部保障与福利制度,建立健全企业财务、统计、审计制度,这都是许多中小企业制度建设的当务之急。